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一、出租房屋
出租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用途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第 项由甲方支付,第 项由乙方支付;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租房保证金,为房屋基本设施的担保。租房期限满后,对于人为损坏的,将从保证金里扣除。
五、修缮责任
1、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理,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
2、乙方需要重新装修,必须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转租的'约定
1、乙方转租该房屋的,转租合同内容必须应经甲方书面认可。
七、合同终止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2)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八、其他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