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租客(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租,乙方愿意租入甲方位于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合法______用途。
二、租赁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乙方须付____个月的租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合同期满该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必须在每月的____日之前交纳当月租金予甲方(先付租后使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如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需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作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执行,则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而甲方有权将该物业租出与任何人,唯甲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六、如甲方不依本合约条款将该楼宇租与乙方,则甲方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外,并须付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乙方以弥补乙方之损失,乙方不可进一步要求赔偿,逼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损毁,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归还房屋并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九、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
通知乙方,同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在承租期限内所欠缴的水电费、管理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优先行使追偿权(即在上述欠缴的费用没有经甲方代支付前,甲方可根据欠缴费用的具体金额向乙方追讨)。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东省房屋出租管理
办法之规定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以及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
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