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房屋产权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将坐落于 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承租期间有义务保护房屋主体结构完整。为了保证双方权利及利益,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后房屋用途为开办饭店,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人为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暂定为五年。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房屋再次转租他人,否则乙方交纳的保证金,甲方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四条 租金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 ,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前三年房屋租金总和的50%部分,即人民币¥ 元,另需支付给甲方租房保证金人民币¥ 元后,合同随之生效。待甲方搬迁完毕后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当天,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前三年房屋租金总和的剩余部分,即人民币¥ 元,其余两年房屋租金第三年10月底前一次性交纳给甲方。乙方缴纳的房屋保证金¥ 元待甲、乙双方租房合同解除后,甲方确认乙方承租期间装修没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没有拖欠水电费、取暖费等由于乙方经营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情况发生时,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内部装修(提供房屋相关建筑图纸),但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包括水、电、暖、墙体、屋顶),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第九条 乙方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原一楼二楼之间外墙面的企业名称牌匾不得损坏或拆除,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暖、卫生费、垃圾处理费、门前三包费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相关缴费手续。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机关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可再与甲方商定续订合同,如到时另有他人有意愿租赁甲方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承诺的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剩余租金部分甲方应按日退还给乙方。如因国家建设、政 3
府规划需要合同终止时涉及到补偿部分,则产权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装修补偿部分归乙方所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