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开设小商店。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壹千二百元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每年12月29日付清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1.电费;(按套表度数支付)
3.水费;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另行协商。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年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壹年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