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led灯,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将led节能灯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将led节能灯前期运行两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两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两年内甲方70%,乙方30%。
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甲方在租用led节能灯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提供led节能灯给予乙方试用,经一个月的测试证实:每盏led灯比传统日光灯管节省80%电量。
3、设备月租费的计算:
设备月租费=数量led节能灯×功率(原传统日光灯管灯)×使用时间×每度电价格×80%(节省费用)×(乙方分成)70%
二、付款方式:
led节能灯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定的设备月租费(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费用双方约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连续支付两年,如需开具税发票,税票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加7%))。
三、设备归属:在租赁led灯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约期结束,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承诺:
1、甲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led节能灯实行两年免费保修。两年合同期后可延续一年保修维护,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保修费用以不超过led节能灯节约电费的15%为准( 元)。
2、led发生故障时,甲方保证(南宁市内)在得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签订合同后,甲方在 3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指定的地方交货。
4、保证led灯管与传统日光灯管亮度(光通量)一样。
五、乙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led灯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该修理或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3、在节电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led灯,如非质量瑕疵原因致使节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月租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尚未支付或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条款,由乙方支付led节能灯全额款项。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支付的设备月租费不予退还。
2、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固有质量瑕疵,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必须由甲方及时处理。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加led节能灯的负载而造led节能灯的损坏以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1、建立客户档案:根据iso-9001的规范及保持良好之商誉,甲方将为乙方建立客户档案以随时跟踪设备的使用情况,保持节电设备运行的良好状态,并可应乙方的要求随时做出抽样检测报告。
2、对安装于乙方的产品提供相关功能及软件升级服务。
3、甲方自产品投入运行之日起,对产品提供2年免费保修服务。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条中测试的节电率数据作为合同附件,由双方经手人员签字盖章,作为日后双方结算的依据。
十、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此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