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实施“村村通”公路建设步伐,甲方决定修建村级公路,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承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路面结构及技术等级
工程项目:本工程系混凝土路面,全长约 米(起 至 村,以验收长度为准),宽 米,厚 米,混凝土强度为C30,软基路段前期处理:乙方按国家道路管理要求施工,待县交通局质量监督管理科验收后,方能铺筑水泥路面。
二、保修期:二年
三、施工承包方式
甲方将路基处理、路面施工,一次性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按计划投资采用合同总包干,每平方米造价 60元,工程总面积120xx平方米,共计72万元。
2、支付办法:甲方在20xx年 月 日前付给乙方总价款的30%计 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付给乙方总价款的60% 万元,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20xx年年底前付清。如甲方违约应付乙方滞纳金每天500元整。
3、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五、工程质量
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本工程按交通部颁发的JTJ071-98《公路工程检验许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
2、甲、乙双方必须明确质量责任人,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质量档案。乙方在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负责处理和缺陷修复(人为造成除外)。
六、安全生产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在混凝土工程验收合格前,若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协调工作
1、甲方负责本项工程的准备、治安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2、在施工中,凡因甲方协调不力,造成乙方停工,设备损坏,材料损坏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各方关系,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为宗旨。
八、竣工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并申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待上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结算。
九、设计变更
1、变更的项目
①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②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③更改有关部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④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2、变更的程序
严格按《路网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办理。
3、变更价款的确定
①工程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②工程量变更,工程费用随之变更。
十、其它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及有关的报表。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交通局一份,镇政府二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