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及支撑工程定额工程量计量
1.基础
(1).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4).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2.柱
(l).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3).框架柱的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柱高有梁时按梁间高度(不含梁高),无梁时按全高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内计算。
(6).单面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
3.梁
(1).主、次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柱或主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长度内。梁头有捣制梁垫者,并入梁内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度两端共加 500mm计算。
(3).悬臂梁,按悬挑部分计算单梁工程量;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过梁计算。
4、板:
(l).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合并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按板与柱帽之和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支承的板,若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侧面。
(4).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5).当预制混凝土板需补缝时,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60mm以内者不计算工程量,在板缝宽度超过60mm者按平板相应定额执行。
5.墙
(1).墙与梁重叠,当墙厚等于梁宽时,墙与梁合并按墙计算;当墙厚小于梁宽时,墙梁分别计算。
(2).墙与板相交,墙算至板的底面。
(3).墙的总净长度大于厚4倍,小于等于7厚倍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
6.其他
(1).带反梁的雨蓬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2).零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项目的构件。
(3). 捣制挑天沟与屋面板连接时,按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按圈粱外皮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